魏伟,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拥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另外... 详细>>
律师姓名:魏伟律师
电话号码:0516-89688087
手机号码:18361533457
邮箱地址:704969957@qq.com
执业证号:13203201810027352
执业律所: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沛县城投御园小区7号楼11楼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1105室)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A.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包括户籍所在地与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B.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注明其名称、住所(包括法定住所和当前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争执的焦点、起诉理由及法律根据。
3、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明的事实、证人姓名和住所。
4、尾部。包括署名、盖章、起诉日期和附件等(证据副本的份数应与诉状相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